Re:如何获得国家专利局对别人专利的审查意见?
根据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四章的规定:
5.1 查阅和复制的原则
(1)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代理人。
(2)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因此,对未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只能查阅到初审阶段的OA及其答复;对于未授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申请,除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外无法查阅。
符合条件的人可到国知局可进行查阅和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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