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56.2条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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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糊  高级会员 | 2008-5-10 03:20:35

Re:为什么“使用状态参考图”不在外观设计保护之列??

《审查指南》中写道“必要时,申请人还可以提交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展开图……以及使用状态参考图”,也就是说“使用状态参考图”包括在图片范围内,所以个人认为,应该在外观设计保护之列吧

还请高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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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08-5-10 04:59:03

Re:为什么“使用状态参考图”不在外观设计保护之列??

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申请人提交的正投影图不足以清楚地限定该外观设计产品的保护范围时,可以提交使用状态参考图,即所谓的审查指南称的\'必要时\'.这里审查指南没有完全排除“使用状态参考图”在外观设计保护之外.

8896号决定认为使用状态参考图通常用于理解被比设计的所属领域、使用方法、使用场所或者用途,以便于确定产品类别。
\'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及确定被比设计时,将使用状态参考图作为进行比较的对象,将使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确定,甚至导致专利权人或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当影响。\'

专利法和细则没有明文规定“使用状态参考图”在外观设计保护之内.真应该由\'判例\'进行示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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