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EMS侵权函到一公司 已签收后又被退回 能否做证据?

2008-4-26 19:22
40292
最近我EMS了一份侵权函到一家公司,已签收了,但后来双被退回(查无此人),但我写的收件人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
请问这退回合法的吗?还能用此回单作为证据吗?我还能怎样处理?

请问各位高手有啥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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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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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溟之鲲  专利代理人 | 2008-4-28 18:17:01

Re:EMS侵权函到一公司 已签收后又被退回 能否做证据?

你想用它做什么证据?在中国,这个函件最后的判断结果基本没有什么影响(被告是销售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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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f8848  注册会员 | 2008-4-28 19:25:08

Re:EMS侵权函到一公司 已签收后又被退回 能否做证据?

你到邮局把签收证明拿到手
地址正确的话,
你的义务已经做到了。并且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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