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学及通信的专利申请撰写中,常常遇到一些交底书涉及的内容可能是智力活动规则的,想请教在下列情况下一般你们会怎么判断呢?
1、一种算法,例如优化算法,就是对采集到的一系列的参数采用优化算法,得出一个优化后的结果。这个求优化解的过程能专利么?
2、一种模型,与前一个相似,也是将一系列的参数输入到该模型中,得到一个结果。这个模型或者通过这个模型进行的求解过程能专利么?
3、一种增值业务,例如手机社区,通过手机加强使用者之间的联系,提高感受度,这种业务流程能专利么,提高感受度或者提高点击率之类的表述可以理解成技术效果么?
再问一个实用性的问题,如果一种方法的过程中涉及到统计概率之类的因素,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不满足可再现性么?
以上问题困惑已久,盼解答,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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