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申请文件被撤销了,就不能作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的依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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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402  注册会员 | 2008-3-31 22:36:28

Re:在后申请优先权的依据能否为已经撤销了的申请文件?

“撤销”是什么意思?搂主是不是指在先申请文件撤回了?
只要在先申请文件确实曾经存在过,无论其现在状态如何,在12月期限内,都可以要求其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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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8511  注册会员 | 2008-3-31 22:49:52

Re:在后申请优先权的依据能否为已经撤销了的申请文件?

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里面没有提出说被撤回的案子就不能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我是所以据此法条推断出的。
同时也谢谢楼上的朋友精彩的回答!
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8-4-1 17:42:34

Re:在后申请优先权的依据能否为已经撤销了的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那又是为什么呢
tilorier  中级会员 | 2008-4-2 00:13:32

Re:在后申请优先权的依据能否为已经撤销了的申请文件?

专利门 wrote:
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那又是为什么呢

个人观点:优先权要求获得的是优先权及优先权日;分案申请要求获得的是保留旧申请日的新专利权。两者相比,理应后者更为严格。
sunedna  新手上路 | 2008-4-3 19:06:02

Re:在后申请优先权的依据能否为已经撤销了的申请文件?

那也就是说这个在先申请自始至终就不存在,
因此应该不可以以此为依据要求优先权。
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8-4-3 21:03:48

Re:在后申请优先权的依据能否为已经撤销了的申请文件?

还有一个操作问题:“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对在先申请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要求两项以上本国优先权,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针对相应的在先申请,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申请,还能再次“视为撤回”?
wei402  注册会员 | 2008-4-3 21:08:25

Re:在后申请优先权的依据能否为已经撤销了的申请文件?

专利门 wrote:
还有一个操作问题:“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对在先申请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要求两项以上本国优先权,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针对相应的在先申请,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申请,还能再次“视为撤回”?
在先申请视为撤回的原因是为了防止重复授权,如果在先申请已近撤回,也就没有必要再次视为撤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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