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的问题
loverworm wrote:
这里是把可变更的著录项目分成了这两类,一类是涉及权利的变更,如申请人或发明人或专利权人的变更,另一类是代理的变更,如换代理公司或代理公司换名.如果你交的请求书中要求变更的项目是属于同类的,那么只算一次变更,交一次费用. 一、国知局的公告“专利收费标准及减缓比例”中关于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只列了两条: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200元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50元
二、国知局的网站上下载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中,关于变更的内容列出了四项,详见附件。
三、本人前不久申报的专利申请了著录事项的变更,变更内容为“联系人地址的变更”
根据以上的三种依据,总结如下:
1、对于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包含(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具体情况参见审查指南P39;(2)权利的转移,具体情况参见审查指南P39~40;
2、对于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中,有多个不同的变更的,如变更姓名,同时要求权利转移等,只作为一个收费项,一次申请收取200元;
3、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包含(1)专利代理机构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没有变更,只是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变更和/或迁址等;(2)专利代理机构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没有变更,只是变更了专利代理人;(3)专利代理的委托关系变更:原来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新增委托的;原来有委托,现在需要更换专利代理机构的;原来有委托,辞去原委托的代理机构的;
4、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有多个不同的变更的,如辞去原代理机构,更换新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变更专利代理人,只作为一个收费项,一次申请收取50元;
5、对于“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中的第三种变更情况,“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联系人地址变更”,这种情况,不需要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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