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减缓程度如何判定的?

2008-3-25 22:20
21662
我在国家局申了一个案子,批复是:“同意按照85%比例减缓”。
我在北京代办处申了一个案子,批复是:“同意申请费、授权后三年年费按85%比例减缓,复审费按80%比例减缓”。
居然不一样!不同的原因是什么呢?是不是只要在代办处减缓就只能是这种程度?这样看的话,我三年后的年费都要按全额缴付,难道是在国家局更实惠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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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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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apple  中级会员 | 2008-3-25 23:36:33

Re:减缓程度如何判定的?

LZ没搞明白减缓的范围,不管在国知局还是在代办处,明确规定,只有五种费用可以减缓,申请费,复审费,维持费,授权后三年的年费及实审费,你即使在国家局,授权三年后的年费还是要全额交的。
申请费、实审费及授权后三年的年费的最高减缓额度是85%,复审费和维持费的最高减缓额度是80%,这是国知局的收费单里明确规定的。
http://www.sipo.gov.cn/sipo/zlsq/zlfy/200109/t20010929_781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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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fbj  注册会员 | 2008-3-26 02:12:42

Re:减缓程度如何判定的?

哦,这么回事儿。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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