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列举出的条目,表示,简要说明可以包括这么内容,但是对于具体的案例来说,有的根本不需要简要说明, 有的案子的简要说明,只要写出其中的1条或几条就可以了,
如,立体产品,左视图和右视图对称的情况,递交的图片可以省略左视图or右视图,这样的省略视图的情况,就要在简要说明中说明为什么要省略视图
又比如细长物品,物品的长度不限定,这样拍摄的照片或者图片可以只显示其中的一部分,或者采用省略画法表示。这样的情况,就要在简要说明中说明该产品是细长物品,采用省略画法,产片两端边界不限定。
还有很多的案件,立体图或者平面图,产品每一个面的图片或照片都有,这样的案子就不需要简要说明,递交案件的时候只递交图片就可以了。
所以上面列举出来的需要在简要说明中说明的情况,并不是每一个案子都要写出上面列出来的所有调款,也不是每一个案子都需要简要说明,具体怎么写要根据产品类型,提交图片的情况,和要求保护的范围来确定。
对与楼主提出来的,第6条,我举例说明吧,如一个产品,某个部位是透明材料做成,这样就要在简要说明中说明该部位是透明材料制成。这就属于特殊材料的情况。
对于,第8.新开发的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途或者功能;这是对开放式发明或者说是全新的发明来说的,因为该产片是全新的产片,以前都不曾出现过,审查员不知道该产片是什么,做什么用,也不知道怎么分类,所以这类产品就需要在简要说明中说明该产片的名称,用途、功能等情况。
对于9.设计要点。这主要是在简要说明中,注明本外观设计的产品的涉及要点所在部位。举例,如勺子,就是吃饭用的勺子,在把手上涉及了一个新的图案,其余部分都和现有技术没有区别,这样的外观申请,就可以在简要说明中,说明:本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产品的设计要点在勺柄上(或者勺柄的图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