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采用他人的申请在先、公布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来判断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在先申请的申请人不能与在后申请的申请人相同。如果同一申请人提出一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因对其发明创造作了改进而提出另一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又提出一份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在先申请不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
所以我认为同一申请人在其在先申请日之后(不包括在先申请当日)并且在先申请公布之前,该申请人可以就同一专利再次提出申请,并不会影响其新颖性。但此时申请人要冒相当的风险,因为在此期间可能会有第三人也做出了同样的发明,如果此第三人在申请人后一申请日,也就是LZ所说的提出国际申请之前已发表文献或者申请了专利,而申请人此时又没有要求优先权,那么该申请人所要申请的专利的新颖性就被破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