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论文] 审查指南的规定是否矛盾

2008-3-20 19:38
47418
审查指南关于说明书要求的部分,其中有一条“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的,应当以所引证文件公布或发表时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写明引证文件的出处以及相关信息”,另一条“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这是否有点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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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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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gang203  专利审查员 | 2008-3-20 20:36:32

Re:审查指南的规定是否矛盾

用外文写明引证文件的出处是为了便于后续时候可以准确的找到这个公开文本

和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没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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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雨点  中级会员 | 2008-3-20 20:48:24

Re:审查指南的规定是否矛盾

这是用外文写的好处,好像不能证明两条规定没有矛盾。
xilidge  注册会员 | 2008-3-20 23:48:53

Re:审查指南的规定是否矛盾

应当使用中文,并没有说“必须”,所以并不矛盾
后者规定通常的要求,前者是一个特例
seventies  注册会员 | 2008-3-21 07:01:35

Re:审查指南的规定是否矛盾

举个例子,写论文时最后有个“参考文献”栏,内面写明所参考的书目,作者,版本等信息,请问一下,如果参考的是国外的书目,需要您老将其书目和作者等信息翻译成中文吗?原文就是指这个了。

如果你翻译成了你的语言,可能审查员就永远找不到专栏说明书中提到的国外文件了(只有当时译该书名的译者知道)!

审查指南说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强制性的,如果不按此要求办事,也没什么的,可能就是补正通知书了,不补就“视为撤回”了!
有点雨点  中级会员 | 2008-3-25 18:38:06

Re:审查指南的规定是否矛盾

seventies wrote:
举个例子,写论文时最后有个“参考文献”栏,内面写明所参考的书目,作者,版本等信息,请问一下,如果参考的是国外的书目,需要您老将其书目和作者等信息翻译成中文吗?原文就是指这个了。

如果你翻译成了你的语言,可能审查员就永远找不到专栏说明书中提到的国外文件了(只有当时译该书名的译者知道)!

审查指南说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强制性的,如果不按此要求办事,也没什么的,可能就是补正通知书了,不补就“视为撤回”了!
^_^,主要是针对“相关信息”这个问题,例如引用一个美国专利文件,对这个专利的技术方案有个简单的描述,那么,这个描述是不是属于外国专利的“相关信息”呢?
telmey  高级会员 | 2008-3-28 03:11:25

Re:审查指南的规定是否矛盾

说明书使用中文
因为中文是国家法定语言
这个是必须的

但是引证文献
由于审查员可能需要参考
也便于公众审阅
需要指出原文出处
便于查找

写过论文的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吧
有点雨点  中级会员 | 2008-3-30 20:08:52

Re:审查指南的规定是否矛盾

telmey wrote:
说明书使用中文
因为中文是国家法定语言
这个是必须的

但是引证文献
由于审查员可能需要参考
也便于公众审阅
需要指出原文出处
便于查找

写过论文的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吧
呵呵,如果说我第一次说是我说的不清楚,那我上面的回帖已经说了,关于出处的问题,审查指南已经有很明确的规定,必须是用外文写,这个是不用讨论了。但是关于相关信息呢?
telmey  高级会员 | 2008-6-3 02:02:42

Re:审查指南的规定是否矛盾

有点雨点 wrote:
呵呵,如果说我第一次说是我说的不清楚,那我上面的回帖已经说了,关于出处的问题,审查指南已经有很明确的规定,必须是用外文写,这个是不用讨论了。但是关于相关信息呢?

相关信息......
比如你的发明点是对别人的发明中某一部分的改进
那么你可以引用原文
说明对方的实施方式
然后与自己的相比较
以便清楚明晰的阐明自己的发明要点
这就是相关信息

我举的只是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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