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大家一下代理人如此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2008-3-1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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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在企业做知识产权工作的,前段时间操作一个PCT专利申请,委托的代理人对我们提供的优先权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作了如下类似的修改:

原来的权利要求:
权1:一种组合物,包含A、B、C。
权2:如权1所述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A选自。。。。
权3:如权1所述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B选自。。。。
。。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权1:一种组合物,包含A、B、C。
权2:如权1所述A,其特征在于,A选自。。。。
权3:如权1所述B,其特征在于,B选自。。。。

与代理人沟通如此修改的理由和目的,代理人说,权2强调的是A啊,等等,也说不出其他理由。最后说,那就还是改回来吧。

因而还是比较困惑,这么修改到底是有什么益处,请各位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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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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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001  高级会员 | 2008-3-13 20:21:29

Re:请教大家一下代理人如此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建议你辞了这个代理

这属于专利代理技能中最基本的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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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_ki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3-13 20:29:54

Re:请教大家一下代理人如此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当时一看代理人这么修改,我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她纯粹捣浆糊。后来也换了代理机构。

该代理人应该说在业内还是有点名气的,经常在外面做讲座什么的,还是某公司的高级顾问。所以我疑问的是,如此资深人士,这么改是有什么我所不能理解的讲究么?

怕自己学识浅,没看懂,没看透,故发上来和各位探讨一下。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08-3-13 20:48:14

Re:请教大家一下代理人如此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Rose_king wrote:
当时一看代理人这么修改,我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她纯粹捣浆糊。后来也换了代理机构。

该代理人应该说在业内还是有点名气的,经常在外面做讲座什么的,还是某公司的高级顾问。所以我疑问的是,如此资深人士,这么改是有什么我所不能理解的讲究么?

怕自己学识浅,没看懂,没看透,故发上来和各位探讨一下。

说到资深和高级顾问的问题,我来说两句。什么叫资深和高级顾问?意思就是已经干了很多年或已经退休只能顾问的人。
如果你对中国的专利制度的发展史有所了解的话,我想你就会对他们的名声与实际作业水平之间的关系有个正确的看法的。
至少你看过2002年之前代理人写的专利文件(那时候的代理人现在都资深或者顾问了)跟现在的新代理人写的专利文件(现在的新代理人都不资深,而且大多正被“资深”剥削中)比较一下,应该会有个结论。
如果你了解了中国专利的发展史,前后的文件质量也对比了,仍然得不出结论,那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你还是不要染指专利这个行业了,呵呵~~~~~~~~

需要提醒一点,凡事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因为一个集体中有一个不好的就认为这个集体所有的都是不好的。也不能因为一个集体中有几个好的就认为这个集体都是好的。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好。
你是希望靠资历说话,还是想靠头衔说话,还是想靠水平说话?这个你有选择的自由,但是既然是你自己选择的,就不要抱怨被你选择的人,而是应该检讨自己的选择行为。
Rose_ki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3-13 21:45:22

Re:请教大家一下代理人如此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良心代理,我想您曲解我发贴的本意了。作为一个初入行的新手(我接触专利工作也不过两年多),不如您有这么多见解,确实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也是我发本贴的初衷,将工作中遇到的疑问向大家请教,希望与大家探讨从而对专利有更深刻的认识。

作为一个理智的有正常判断力的成年人,别说对专利代理行业,对任何事情、任何人都不应该盲目判断,非黑即白,甚至上纲上线拿大帽子压人。作为一个以专利工作为业的人,我对代理行业无丝毫诋毁之意,也从不会通过诋毁其他的专利代理人的“良心问题”而提高自己,不知道您从哪儿看出来我的阴暗心理了。因此虽然您是“良心代理”,有良心,您也别这么愤怒,还没看清楚敌情就盲目开火,要知道气大伤身,影响了您的代理工作,可不就影响祖国的专利事业了嘛。这事可就严重了。

至于我“染不染指”,我该不该“检讨”,我想这不是您能说了算的;您作为一个“良心代理”,这么措词可真不够严谨,有损您的“专业”形象。还望自重。
淡蓝天空  注册会员 | 2008-3-13 22:06:43

Re:请教大家一下代理人如此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呵呵,我支持良心代理,

楼主委托的代理人的专利撰写水平真的很差劲,这么低级的错误她还有理,这么多年来她害了多少委托人啊~~~

楼主确实要检讨自己的选择行为,你作为一个接触专利2年多的专利工程师,竟然指不出这么ABC级的错误,且没有与之争辩的能力。

好好学习吧。
袋里人  中级会员 | 2008-3-13 22:08:15

Re:请教大家一下代理人如此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良心代理 wrote:

需要提醒一点,凡事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因为一个集体中有一个不好的就认为这个集体所有的都是不好的。也不能因为一个集体中有几个好的就认为这个集体都是好的。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好。
你是希望靠资历说话,还是想靠头衔说话,还是想靠水平说话?这个你有选择的自由,但是既然是你自己选择的,就不要抱怨被你选择的人,而是应该检讨自己的选择行为。

你最近没受什么打击吧?
淡蓝天空  注册会员 | 2008-3-13 22:09:07

Re:请教大家一下代理人如此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呵呵,我支持良心代理,

楼主委托的代理人的专利撰写水平真的很差劲,这么低级的错误她还有理,这么多年来她害了多少委托人啊~~~

楼主确实要检讨自己的选择行为,你作为一个接触专利2年多的专利工程师,竟然指不出这么ABC级的错误,且没有与之争辩的能力。

好好学习吧。
Rose_ki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3-13 22:22:54

Re:请教大家一下代理人如此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大家都该好好学习,都应该学会自我检讨。

这种中国专利申请文件中明显不允许出现的低级错误,我当时指出并有理有据地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利益。所以能力与否的,您就不要多操心了。您又不知道我老板是谁,回头告状都没地儿去。

返回本贴的本意,作为喜欢好好学习的人,我只是好奇地追根究底一下,如此修改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是老代理人在操作PCT时有什么独到的看法还是纯粹的低级错误?在我看来这样写其实应该是形成新的独权,而非一句简单的“低级错误”来显示自己有水平有能力。几位不关注这些问题却动辄扯到什么代理偏见什么个人能力之类的问题上来,劝这些人还是先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态吧。至于业务能力,那另论。
lianapple  中级会员 | 2008-3-13 23:20:48

Re:请教大家一下代理人如此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我觉得良心代理说的有病理,代理人这么改是没道理的,也没意义的,首先,权2作为从属,很明显,其是对权1的进一步限定,其所引用的主题不应该变,但代理人变了主题,变成了形式上从属实际上独权了,但要看,实际情况能不能这么写,即其中的一个特征能不能写成独权的形式,审查指南这块讲得很清楚,俺对化学不了解,但明确地一点就是,真正的从权不应该变主题,所以,如果是想写真正的从权而不是形式上的从权实际独权,LZ应该在当时就和这个所谓的代理人据理力争,早日换掉为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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