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1:保护A+B的碳酸氢盐+C在无水条件下的反应路线
专利2:A+B的盐(没有指明是什么盐)+C在乙腈中的反应路线
专利3:A+B+C在有机溶剂和脱水剂的条件下的反应路线
三个专利路线的反应物都是A,B,C,区别在于B的形式为盐或非盐或具体形式的盐,还有使用的溶剂的不同或者反应条件如是否无水。
问题1:如果我使用专利1的方法,只是将B的盐换成盐酸盐那么是否侵权,也就是用盐酸盐代替碳酸氢盐是否会视为等同。专利1的权利要求并没有保护所有盐,其原因未知,如果是因为审查过程中为了能够授权而将所有盐改为碳酸氢盐,则属于禁止反悔,那么不够成等同,但是审查记录没有找到,所以原因未明。
问题2:专利2中的权利要求1也就是独立权利要求没有指明B为何种盐,但是在从属权利要求2中说明该盐为甲磺酸盐。专利说明书中有制备B的甲磺酸盐的方法,指明该盐为白色晶体,熔点为147.5。该专利权利3-7均为1的从属权利要求,而权利要求8为:B的甲磺酸盐。没有“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这样的字句,那么该权利要求是否为独立权利要求,它是否能够保护B的甲磺酸盐这个化合物,制备方法专利能否保护化合物?还是该权利要求为1的从属权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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