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年费算法上的一个难题

2008-3-5 22:11
590418
本人在一小所当助理,前几天在替一客户代收年费的时候遇到一麻烦的事情,请教一下各位坛友!!

客户是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是2006年12月15日,授权公告日是2007年12月11日,他在2008年3月4号的时候委托本所给他代缴年费,经口算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载的一个计算年费的小软件上得出应该是缴纳第二年度年费90和滞纳金60(专利权人为个人且办理减免手续),在收取客户费用后,越想越不对,他好像在07年9月的时候接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并缴纳了登、年、印的费用,难道他上次缴纳的是第一年的年费,没过几个月又要缴纳第二年的年费??经查找以前的资料发现,授权通知书上缴纳的是第二年度的年费,这就让我这个小助理百思不得其解,日后年费到底该怎么计算??

各位资深坛友,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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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haibo530  高级会员 | 2008-3-5 22:38:10

Re:关于年费算法上的一个难题

国知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sipo/主页点击右下方的“收费信息查询”可查询该专利的缴费详细记录,包括金额、时间等,另外,申请人自己应该有交费发票,详细核对一下如果多缴了费用可根据《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4.2退款办理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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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蓝天空  注册会员 | 2008-3-6 00:02:02

Re:关于年费算法上的一个难题

呵呵,不知你怎么口算的,你用年费计算软件也算错了。

办理授权登记时,已经交了第2年年费,不需要再交了,

现在需要交的是第3年年费600元,在2008年11月15日左右交。

现在是2008年3月5日,要交的话,也是交第3年年费。
荆湖北路  新手上路 | 2008-3-6 20:30:49

Re:关于年费算法上的一个难题

谢谢楼上各位的解答!!

可能我的意思表述的不是很清楚!!

还是以这个案子为例:如果该案子不是在本所申请,而且又通过本所缴纳以后的年费(意思就是查不到他的资料),他肯定会把授权通知书拿来,然后我给他算06.12.15-----------07.12.14    为第一年度且判断他的授权年度为第一年    ,07.12.15--------08.12.14为第二年度,且他在2008年3月4号来交年费,据此他应该是缴纳第二年度年费90元(办理减免)和滞纳金60元,软件也是得出这样的结果?

但是,审查员发给的授权通知书上所缴纳的年费是第二年度的,我就在疑惑,审查员凭什么认定是第二年度的年费,事实上在第一年就授权了,这样日后我在收取每一笔年费的时候,是不是还要查他们在授权通知书上指定缴纳的是哪一年度的年费,这样势必会给日后的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麻烦!!

有没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求教各位!!!!
lywen007  注册会员 | 2008-3-6 21:16:12

Re:关于年费算法上的一个难题

应该是第三年的年费,如果是85的减缓,应该是在2008年12月15日前一个月内交第三年的年费90元。
学不了  注册会员 | 2008-3-6 21:58:53

Re:关于年费算法上的一个难题

荆湖北路 wrote:
本人在一小所当助理,前几天在替一客户代收年费的时候遇到一麻烦的事情,请教一下各位坛友!!

客户是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是2006年12月15日,授权公告日是2007年12月11日,他在2008年3月4号的时候委托本所给他代缴年费,经口算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载的一个计算年费的小软件上得出应该是缴纳第二年度年费90和滞纳金60(专利权人为个人且办理减免手续),在收取客户费用后,越想越不对,他好像在07年9月的时候接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并缴纳了登、年、印的费用,难道他上次缴纳的是第一年的年费,没过几个月又要缴纳第二年的年费??经查找以前的资料发现,授权通知书上缴纳的是第二年度的年费,这就让我这个小助理百思不得其解,日后年费到底该怎么计算??

各位资深坛友,帮帮忙!!!
接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时缴纳的应该是第一年的年费,但在2007年11月16日-12月15日应该缴纳第二年的年费,可能忘了,所以在2008年3月4号的时候委托你缴纳,延期两个月,还有60元滞纳金。所以软件计算没错。
xiaoyi828120  注册会员 | 2008-3-7 00:23:52

Re:关于年费算法上的一个难题

接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时缴纳的应该是第一年的年费,但在2007年11月16日-12月15日应该缴纳第二年的年费,可能忘了,所以在2008年3月4号的时候委托你缴纳,延期两个月,还有60元滞纳金。所以软件计算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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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估计是授权通知书上写错了,以前遇到过这种事!
xiaoyi828120  注册会员 | 2008-3-7 00:38:17

Re:关于年费算法上的一个难题

xiaoyi828120 wrote:
接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时缴纳的应该是第一年的年费,但在2007年11月16日-12月15日应该缴纳第二年的年费,可能忘了,所以在2008年3月4号的时候委托你缴纳,延期两个月,还有60元滞纳金。所以软件计算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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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估计是授权通知书上写错了,以前遇到过这种事!

注意在缴第三次年费时容易出错!
北溟之鲲  专利代理人 | 2008-3-7 01:55:49

Re:关于年费算法上的一个难题

浅蓝天空和lywen007 的回答才是正确的。软件本身没计算错,但是你输入的计算条件错了。记得软件中有一个条件是“首年年费年度”,你应该输2。

年费的计算是从申请日计算的,和授权公告日无关。
以该案为例,其申请日是2006年12月15日,那第一年度应该指2006年12月25日~2007年12月15日,第二年度指2007年12月26日~2008年12月15日,以此类推。该专利的授权通知是2006年9月发出的,假设是9月1日发出,同时假设通知书上要求缴纳第一年年费,那么如果请人在最后期限即11月16日缴纳年、登、印,为了获得第二年度的专利权,申请人在2006年12月25日前就应再次缴纳第二年底年费,这是不合理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授权通知的发文日已经接近申请日了,则会要求直接缴纳下年底的年费,而不是当年的年费。所以授权通知书是没有错的。至国知局具体是怎么运算的申请人不用关心,只需按通知书的要求缴纳即可。
因此,该案现在不必缴纳年费,在2008年12月15日前一个月缴纳即可。如果已经缴纳,可以要求退费,也可将该费用转成下年度年费。

看到有人给出正确答案,本来不想回复了,可看到后面又有人给出误导答案,不得不说一下。
海培  中级会员 | 2008-3-7 17:37:39

Re:关于年费算法上的一个难题

楼上的意思是说,如果专利的授权日接近申请日的这种情况,国知局虽然没有在规定中明确可以直接缴纳下一年年度的年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考虑到了这种情况,所以:在专利授权之后第一年的年费应该遵照“受权通知书”上规定的缴纳,其后的年费,就正常计算、缴纳就可以了,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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