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提实审时主动修改是否可扩大独立要求范围?

2008-2-28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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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实审时,是否可扩大独立权利要求?即原权利要求书中多了一个非必要技术特征,删去后将导致权利要求范围的扩大.这样的修改是否会被审查员认为超出了法3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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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001  高级会员 | 2008-2-29 00:07:08

Re:提实审时主动修改是否可扩大独立要求范围?

我的理解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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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lau  专利审查员 | 2008-2-29 00:18:36

Re:提实审时主动修改是否可扩大独立要求范围?

是非可以扩大权力要求的保护范围,与修改的时机关系并不是很大。只是不符合修改时机时,法律规定审查员可以依据R51.1不接受。但是,这条不是驳回条款,审查员发不接受,如果申请人坚持修改,审查员是没办法的。但是,至于你说的这种修改是否符合A33的规定。现在确实很难说。审查指南中只是规定了不可以删除必要技术特征,而对于非必要技术特征是非可以删除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在目前,多数审查员认为删除非必要技术特征也是不可以的;当然,也有些审查员认为非常明显的非必要技术特征是可以删除的。对于你的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删除,如果审查员认为不符合A33的规定,你可以再加上,或者去复审。现在复审和实审关于A33的理解不太完全一致。关于A33,也是实审员在实审中很头痛的问题。
pscu  注册会员 | 2008-2-29 16:31:24

Re:提实审时主动修改是否可扩大独立要求范围?

觉得扩大范围 是对他人是不公平的,可能涵盖在后申请人的内容。也违背了诚信。
子建  注册会员 | 2008-2-29 17:50:39

Re:提实审时主动修改是否可扩大独立要求范围?

判断修改是否符合A33的唯一标准是原说明书和权项中是否有记载。只要原始文本中公开了后面这种范围更大的技术方案,那么在提实审的时候进行修改就没有问题。
红枫一叶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2-29 18:19:44

Re:提实审时主动修改是否可扩大独立要求范围?

可以做扩大权利要求范围的修改,但所述扩大要在原始申请文件公开的范围之内。
wwdhrb  注册会员 | 2008-2-29 18:31:22

Re:提实审时主动修改是否可扩大独立要求范围?

主动修改权利要求只要不超出说明书的范围应该是允许的.如果按审查意见修改则只能修改审查员要求修改的问题.
chancer  中级会员 | 2008-2-29 22:56:51

Re:提实审时主动修改是否可扩大独立要求范围?

问题是,申请文件已经公开了,还能在说明书的范围内对权利要求书扩大范围吗?其实也就是究竟该如何理解A33的这句话: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请高手给予解答。
小可  注册会员 | 2008-2-29 23:23:35

Re:提实审时主动修改是否可扩大独立要求范围?

这句话可以这样理解:
修改是基于最原始的申请文件,如果最原始的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比较小,但是你想把它的保护范围改大,这是不允许的。但是如果最原始的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比较大,那么你在那个范围内做修改是允许的。
chancer wrote:
问题是,申请文件已经公开了,还能在说明书的范围内对权利要求书扩大范围吗?其实也就是究竟该如何理解A33的这句话: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请高手给予解答。
chancer  中级会员 | 2008-3-1 18:06:11

Re:提实审时主动修改是否可扩大独立要求范围?

小可 wrote:
这句话可以这样理解:
修改是基于最原始的申请文件,如果最原始的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比较小,但是你想把它的保护范围改大,这是不允许的。但是如果最原始的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比较大,那么你在那个范围内做修改是允许的。
其实我的意思是,权利要求书的变动是不是仅仅局限于原权利要求书的范围?比如,说明书的记载的范围很大,但由于疏忽使得原权利要求书漏掉了一些必要技术特征,那么,在主动修改或答复意见时能否把漏掉的技术特征补充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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