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大,请赐教了。
情况:
国内申请A的申请人a、发明人a,
国内申请B的申请人b、发明人b,
现在申请人a想要以A和B作为PCT申请的优先权基础,并以发明人a和b作为该PCT申请的发明人。

问题1:是否需要提供《优先权转让证明》给专利局,那么该《优先权转让证明》有没有固定格式呢?

问题2:如果先将B转让给a,并取得《手续合格通知书》后,还需要在国际阶段办理《优先权转让证明》吗?

请各位大侠赐教了!!!

问题3:是否需要在国际阶段办理发明人变更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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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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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haibo530  高级会员 | 2008-2-19 19:30:47

Re:关于PCT的问题:优先权转让、申请权转让、发明人变更!!

优先权转让证明的格式:
                         优先权转让证明
我/我们(签名者),特将我/我们*年*月*日在中国提交的*号专利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权利于*年*月*日转让给下面的受让人。
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转让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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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haibo530  高级会员 | 2008-2-19 19:42:28

Re:关于PCT的问题:优先权转让、申请权转让、发明人变更!!

问题3:是否需要在国际阶段办理发明人变更的手续?
在提交PCT国际申请时提交“发明人变更协议”就可以了。
vr000  注册会员 | 2008-2-19 21:01:36

Re:关于PCT的问题:优先权转让、申请权转让、发明人变更!!

提交有权要求优先权的声明?
选转让协议的那一条
ipfuns123  注册会员 | 2008-2-20 22:04:13

Re:关于PCT的问题:优先权转让、申请权转让、发明人变更!!

请问“发明人变更协议”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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