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也经历过,在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文件后不久,收到国家局发文“审查业务专用便函”:该专利申请已进入公布程序,请您于收到此函后一个月内用意见陈述书的形式作出是否仍要撤回此案的答复,您若逾期不答复或者未明确指出是否撤回该专利申请,本审查员将审批您提出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中国一般是在18个月期满之日前2个半月开始做公布前的准备工作。
您的专利只有两条路可走:
1、仍旧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但推算该专利日本专利局应该已经进入公布程序,也就是说该专利一定会公开,如果你坚持撤回则该专利状态终止,属于公知技术任何人都可以用。
2、保留该专利,按照正常的流程工作,确保该专利授权,你可以说服你的领导,毕竟这样还有希望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