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們的流程是這樣的, 首先是我們自己有一個team去做前案檢索, 然後做初步的風險判斷.
當技術部門了解風險之後仍然希望發展該技術或者市場部門認定該技術的話, 則開始準備請outside counsel去做分析.
當然最後需要去談授權, 如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價錢就可能去做invalidity.
我們一般會先去談授權再去做invalidity, 因為這個是時間上和價格上以及資源的綜合考慮.
我覺得我們內部的搜索和判斷一般都比較準確了,所以很容易確定授權對象或者說是風險在哪.後面的話比較基於之前的結果再去實現.
如果沒有這個條件的話, 個人認為還是請外部的service或者lawyer直接做把.不過他們的檢索功力就不怎樣了,經常需要我們提供prior a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