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专利申请是否可以委托两个代理机构?

2007-12-28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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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原先是由A代理申请,不辞去A机构,再委托B机构代理办理其它专利事务可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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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a19822006  新手上路 | 2007-12-28 23:01:10

Re:专利申请是否可以委托两个代理机构?

在申请程序中,只能委托一个专利代理机构,具体规定见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1.1;
在复审和无效程序中,可以委托多个专利代理机构,但必须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作为收件人,具体规定见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二章2.6和第三章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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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b336688  新手上路 | 2007-12-29 00:37:26

Re:专利申请是否可以委托两个代理机构?

很好,再请教:

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可以否?还有,优先权证明呢?
lucia19822006  新手上路 | 2007-12-29 01:35:52

Re:专利申请是否可以委托两个代理机构?

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请求可以由专利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实用新型专利在提出申请时曾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而请求检索时另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的有关手续的,应另行提交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事务;本人办理的,应当声明本人仅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事宜。

优先权证明是什么?
abab336688  新手上路 | 2007-12-29 06:11:34

Re:专利申请是否可以委托两个代理机构?

多谢.

优先权证明是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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