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有关外观设计的问题,日本,美国和欧洲

2007-12-28 01:01
29823
昨天接到一个去日本的外观设计,之前从来没有做过,非常着急。

临时查了一些资料,觉得跟中国外观设计的申请有一些不同:

1.允许局部外观设计;

2.可以有关联外观设计。

还有其他的一些不同。

客户委托的外观设计产品为手机,能不能对手机上的一部分申请局部外观设计,比如手机的按键部分,摄像头部分等。

如果上述申请可以,是不是需要提出多个申请?有什么办法可以只提一个申请呢?

拜托作过去日本的外观设计的高手帮帮忙,非常感谢!

另外,一些题外话,日本和美国都采取外观设计实审制,也都允许局部外观设计申请,我暂时觉得两者不同点有:美国没有关联外观设计申请,而日本没有像美国那样可以一个设计在一件申请中包含多个实施例,我想可能日本的关联外观设计可以让申请人提出一个设计的多个实施例,但需要提出多件申请。

不知上面的理解对不对,日本和美国应该还有更多的不同点。

欧洲外观设计,跟日本和美国又有所不同,欧洲外观设计采用非实审制。但是,欧洲也允许局部外观设计申请。

关于上述三个国家的局部外观设计申请,在实务中应该注意些什么?希望外观设计的高手们分享下经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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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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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insa  新手上路 | 2007-12-28 02:32:28

Re:有关外观设计的问题,日本,美国和欧洲

没有作过类似申请的吗?
非常着急,还望大家多帮帮忙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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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u  注册会员 | 2007-12-29 16:06:13

Re:有关外观设计的问题,日本,美国和欧洲

按照国内的方式提交  没有问题。
allinsa  新手上路 | 2007-12-29 18:23:16

Re:有关外观设计的问题,日本,美国和欧洲

如果按照国内的方式提交,我认为不是很好。
中国规定外观设计图片中不能有虚线,但是在日本,欧洲和美国,都允许采用虚线表示不想保护的部分。

后来我采用了一种方案:将没有虚线的图片作为主申请(principle design),将由虚线的图片作为关联申请(related design)。因为我认为如果作为两个独立申请的话,可能会有一件申请因为没有创造性而被驳回,所以采用了关联申请的方式。

因为第一次作,心里很没底,不过按照现行的日本外观设计法,上述操作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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