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是不是如果把计算机看作为有人性的,是不是机器自身难受(效率低),发明消除了这种难受就是技术问题?

如果用户难受(如操作烦,不直观,没有相应界面,没有此方面功能),发明消灭了用户的难受就不是技术问题?

申查指南中的输入法例子,可怜地提到增强了计算机的功能。如果能获得授权的别的发明也增强了计算机的功能,是不是这个功能一定是要有创新的,不是人为将现有技术将编程方法混杂在一起的那种面向用户需求的新功能?

请各位专家指教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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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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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_IP  注册会员 | 2007-12-28 17:53:34

Re:面向计算机程序的技术问题和智力规则如何辨别?

能不能描述得清楚一些?只要发明的直接目的不是程序,程序载体只是其中用于实现技术目的的一个方面,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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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sai  新手上路 | 2008-1-2 18:21:03

Re:面向计算机程序的技术问题和智力规则如何辨别?

其实也就是想分辨清楚是不是计算机程序中的一个全新的功能都可以申请专利。

这个全新的功能指的是那些无法由现有功能通过编程方法来组合的功能。

如审查中举了一个游戏的问答类和成长类的例子。因为问答类和成长类都是现有技术了,那么由两个现有技术组合成的新游戏也就没有创造性了。它所对应的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人的需求问题了。

不知楼上大侠觉得如何。

再如专利举例

申请号为03137424.7的授权专利《基于人机语言对用户进行在线帮助的方法》,它是不是创建了一种新的交互模式,就从智力规则质变成技术问题了?

请各界大侠帮我澄清这个心病吧。
botion  新手上路 | 2008-1-2 19:39:42

Re:面向计算机程序的技术问题和智力规则如何辨别?

“申请号为03137424.7的授权专利《基于人机语言对用户进行在线帮助的方法》,它是不是创建了一种新的交互模式,就从智力规则质变成技术问题了?

这个申请对于现有技术来说,具有实质性的进步和产生显著的技术效果,最重要是增强的计算机的性能,改变以往单一的人机交互模式。
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08-1-2 20:44:06

Re:面向计算机程序的技术问题和智力规则如何辨别?

如果用户难受(如操作烦,不直观,没有相应界面,没有此方面功能),发明消灭了用户的难受就不是技术问题?

对于这种描述属于主观上的评价,不能作为技术问题。

如botion 所说:“...最重要是增强的计算机的性能,改变以往单一的人机交互模式。”这个是技术问题
liangsai  新手上路 | 2008-1-3 07:34:52

Re:面向计算机程序的技术问题和智力规则如何辨别?

谢谢楼上各位热情回答。

假如说开发了一种新的游戏形式,原来全是2D迷宫,现在发展出一种3D迷宫,那么这个事情是否也能申请专利呢?

是否可以进一步理解,如果一个技术的进步是和工业生产有那么一点点关联,而不纯是娱乐的游戏之类的人为东东,就可以用这一句“具有实质性的进步和产生显著的技术效果\"来一俊遮百丑呢?

还有一个疑问就是“最重要是增强的计算机的性能”我理解应该是功能而非性能吧,不知各位为何认为这个增强性能?

而事实上很多计算机程序的专利都想写功能,而非性能。因为写功能有排他性,易于攻击后来者。写性能捂着掖着看不到别人侵权没有,就没什么直接收益了。但审查指南里,功能的例子很少,写输入法作例时,也隐晦地指出增强了计算机的功能,是不是这种功能的专利,必须有比较明显的技术收益,二来又要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正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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