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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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azizhsh  注册会员 | 2007-12-20 18:53:23

Re:关于台湾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在其他国家使用是否有问题

可能看该“其它国家”的国内法规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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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u  注册会员 | 2007-12-20 19:18:39

Re:关于台湾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在其他国家使用是否有问题

时间比较紧,是否有人提前告知。美国是可以的。欧州、日韩、俄印 不知可否!
北溟之鲲  专利代理人 | 2007-12-20 22:15:20

Re:关于台湾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在其他国家使用是否有问题

从政治立场上推断,小日本儿是肯定承认的。当然,楼主还需要进一步确认。
pscu  注册会员 | 2007-12-20 23:27:19

Re:关于台湾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在其他国家使用是否有问题

直接问国外了。确认中。
pscu  注册会员 | 2007-12-21 21:41:33

Re:关于台湾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在其他国家使用是否有问题

俄罗斯 的回答是不可以  但是网上公开有优先权显示有台湾优先权项。不明白!
老祖宗  新手上路 | 2007-12-22 05:07:07

Re:关于台湾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在其他国家使用是否有问题

除了中国,其他国家都可以把!!
他们把台湾看作一个地区,就像香港澳门一样,但大陆不承认它们的优先权!!
wzc1978  专利审查员 | 2007-12-22 07:22:12

Re:关于台湾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在其他国家使用是否有问题

根据我的了解,其他国家一般基于Trips协议都给予认可台湾优先权。曾经查到过,说印度对一个申请不承认台湾优先权,台湾驻印度文化代表处给印度商务部去函,称其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身份,与印度均为WTO的成员,根据互惠平等原则,应当承认其优先权。后来印度就承认了。这是其它国家的内政,我们无法干涉。
    严格意义上讲,现在大陆不承认台湾优先权从TRiPS角度而言是不对的,双方均为WTO成员(注意:WTO使用的是“party”,翻译为“缔约方”,而不是带有主权色彩的“成员国”),应互相承认优先权。如果台湾向WTO起诉,大陆会输的。但是政治上的“一国两制”决不允许大陆承认“台湾优先权”,这也就是所谓的“政治优于经济”。(大陆已经承认港、澳优先权,那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解决的)台湾即使想起诉,大陆也会暗中发力,让其不能起诉,比如通过美国告诫台湾。
    其实专利局内部发过一个会议纪要,就台湾优先权作出专门规定。直接要求台湾优先权肯定不承认,如果以台湾优先权在美国申请PCT,当进入国家阶段后,仍不承认。结果造成由于在中国国家阶段和其它国家的国家阶段是否具有优先权,导致其是否具有新颖性的问题出现,进而专利前景完全不同。
    我现在看到更多的台湾申请要求美国优先权,然后在美国进行PCT申请(台湾不是 PCT成员, PCt只有主权国家可以加入),再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这样至少我感觉不舒服,感觉“胁洋人以自重”。
  在美国申请PCT必须使用英文作为公开文本,而如果在中国大陆申请就可以使用中文作为公布语言,进入国家阶段使用英文,而且中国的专利代理费用远远低于美国的代理费用,这样就可以节约费用。
   我觉的我们可以在TRIPS协议框架下,兼顾“一国两制”的规定,发挥创造性,制定可以变通的措施,以方便台湾同胞。    这方面专利局应该研究一下,出台具体规定,真正落实胡总书记保护、便利台胞的指示。
saseng  新手上路 | 2007-12-25 01:12:41

Re:关于台湾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在其他国家使用是否有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相信对许多法律基础比较好的朋友来说并不是什么难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实际上是通过双边或多变协议来达到相互承认优先权。台湾也真是如此。

其实西方主要工业国家和台湾之间都有这种双边协议。

对于没有双边协议的国家,也可以台湾的专利申请日为基础在与台湾签订互惠协议的国家主张优先权后,再向其它巴黎公会会员国申请专利,主张优先权。

要注意的是,台湾不是PCT成员,无法执行申请PCT专利,不过走SIPO的途径,我们倒是很欢迎的,本来就是一家人嘛。
asahi  新手上路 | 2007-12-25 18:01:05

Re:关于台湾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在其他国家使用是否有问题

感谢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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