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信息] 关于应试人员请求复查考试成绩的最新消息

2007-12-14 17:34
21611
应试人员请求复查考试成绩的,成绩通知单发出之日内起一个月内向专利代理人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超过该期限提出的复查请求将不予受理。

传真:62083620(注明个人信息和科目)

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没有确定,待国家知识产权局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我们将通知考生,考试合格者将通知本人来我处领证,其间可关注网站信息或电话咨询。

电话:66187557   66173160







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00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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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091  注册会员 | 2007-12-14 17:44:43

Re:关于应试人员请求复查考试成绩的最新消息

为什么改我的标题那,这个消息主要不是复查,因为大家都收到成绩单了。关键是后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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