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正通知书
考生李某人于2007年12月12日中午收到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为发信人的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经仔细检查核对,发现条法司于2007年12月5日发出的成绩通知单存在如下缺陷:
1、通知书无发文章,仅打印发文日期在程序上存在缺陷;
2、考生发现在考生的考试成绩中,考试科目的名称有误,国家局误将“实务”写成“务实”,从务实的角度出发,这个错误是不务实的!
鉴于成绩通知单存在形式上的缺陷,因此不能通过考生的初步审查,如果条法司不能在肆个工作日内补正上述缺陷,其通知单将视为未发出!其后果由条法司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连带责任!
考生李某人
2007.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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