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坛闲逛有一段时间,由于是给公司做专利申请,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先行谢过了。
1、如果一个发明的目的是人为定义或用户需求,而是用配置的方法实现的,那么这个具不具有可专利性,当然也是具备有益效果的,比如管理更灵活之类。
举个例子:我要求实现网元的分类管理,然后通过配置网元的属性信息实现。(这例子属于说明问题,具体是不是这样我也不知道^_^)
2、对于发明中用到的现有技术,在说明书中要描述到什么程度。
举个例子:我一种方法包括a、b、c、d,其中发明点只有a和b,c、d是现有技术,只是为了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那么在说明书中,我用不用说明c和d原理,且c、d对于有益效果也没有帮助。
非常感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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