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wmchlc wrote: 我们在2001年6月4日申请了一项专利,于2002年7月3日获得授权,在2006年的时候向原先的代理机构付了代缴的年费,但是由于原代理机构倒闭未能帮我们缴纳年费,我们今年才发现原来2006年8月2日国家已经公告中止我们的专利权,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请求恢复专利权吗?同时要缴纳的费用是多少? 请教各位专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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