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专利法第82题的答案很搞笑

2007-11-13 22:05
1245330
答案竟然是acd!选项c和d有什么理由选呢,无论提干还是选项中,通篇就没说福州和深圳买到的产品是乙公司销售的,你起诉得着人家么!!就好像我在麦当劳吃噎着了跑去起诉肯德鸡一样,做答案的人脑袋进水了吧
分享到 :
0 人收藏

30 个回复

倒序浏览
stan2  高级会员 | 2007-11-13 22:07:55

Re:专利法第82题的答案很搞笑

今年的题目漏洞很多!

这里还有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0&id=116987&sty=1&tpg=1&age=0
广告位说明
xiangzi1029  注册会员 | 2007-11-13 23:55:46

Re:专利法第82题的答案很搞笑

我支持楼主。考试时我考虑到果汁局很糊涂,所以我选择了acd。
姗姗来迟58  注册会员 | 2007-11-14 00:25:04

Re:专利法第82题的答案很搞笑

是啊,搞得我还很高兴,觉得自己看出这个问题了,没想到:(
yingguo8120  新手上路 | 2007-11-14 01:24:56

Re:专利法第82题的答案很搞笑

我就选了acd啊,虽然现实里的情况千变万化,但是在考试里就要根据题干来推测

每一条法律都是有漏洞的,因为都可以找出例外的情况

而且,就算福州,深圳的产品不是乙公司销售的,也是可以起诉的,诉讼中乙公司如果可以证明产品不是其销售的,会影响判决结果,但是不影响诉讼的提出
circle  注册会员 | 2007-11-15 05:29:07

Re:专利法第82题的答案很搞笑

楼上的,照你这么说,b也应该选,也是可以起诉的,大不了败诉呗!
精灵鱼  注册会员 | 2007-11-15 08:37:45

Re:专利法第82题的答案很搞笑

这道题国知局的答案没有错!
~~~555,虽然我选错了,我选了AC,没选D,但是出了考场就认识到我错了,应该选ACD的。原因如下:
A项:广州市。这是侵权产品的制造地,无论是外观专利还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都是侵权行为地之一,肯定要选;
B项:杭州市。这是许诺销售地(发布广告),因为是外观设计专利,所以许诺销售不构成侵权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地,此项不选。
C项:深圳市。甲公司(原告)已经在此地购买到了侵权产品,销售地是侵权行为地之一,应当选。
D项:福州市。题目中提到有人在此地购买到了侵权产品准备出口。当时我就注意出口行为不属于侵权了,没注意到题目中已经告诉的内容“购买”,所以此项也是销售地,也是应当选的。
circle  注册会员 | 2007-11-15 19:21:13

Re:专利法第82题的答案很搞笑

楼上你显然没有仔细看我的帖子。
版主显然也没有看我的贴子,看见精灵鱼码的字多就给加了分。
大家怎么都这么浮躁呢?

我的意思是说,题目没有说福州和深圳购买到的侵权产品是乙公司生产的,我们作为考生不可以自己加前提或者条件,不是么
Tina523  注册会员 | 2007-11-15 19:51:38

Re:专利法第82题的答案很搞笑

circle wrote:
楼上你显然没有仔细看我的帖子。
版主显然也没有看我的贴子,看见精灵鱼码的字多就给加了分。
大家怎么都这么浮躁呢?

我的意思是说,题目没有说福州和深圳购买到的侵权产品是乙公司生产的,我们作为考生不可以自己加前提或者条件,不是么

真正浮躁的是楼主!精灵鱼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
还是用你的例子,即使你在麦吃噎着了,但你可能刚从火星来,所以你误以为你是在肯被噎着了,所以你一溜烟跑到法院去起诉肯,这是完全可以的!
但是,请注意!如果你被噎着了的事实根本没有发生,你谁也起诉不了,明白么?
嘻嘻哈哈  注册会员 | 2007-11-15 20:20:56

Re:专利法第82题的答案很搞笑

能不能告是一码事儿,告的对不对是另一码事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