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的骨骼和茶具是具有单一性的。该发明的主要发明点就在于该陶瓷材料,虽然表面上看骨骼与茶具不属于同一技术领域,但LZ如果换一个思路考虑就会发现,如果将权利要求变换一种撰写方式,即
权1:一种陶瓷材料,其特征在于……。
权2:使用如权利要求1中的陶瓷材料的骨骼,其特征在于……。
权3:使用如权利要求1中的陶瓷材料的茶具,其特征在于……。
当权1具有可专利性时,权2和权3便成了基于权1的材料的用途发明,既然该材料是新颖的,就说明申请人已经对现有技术作出了贡献,那么就应该允许申请人对使用该材料的任何物品进行保护,其整的发明构思首先还在于陶瓷材料,而并不是骨骼和茶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