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专利审查指南对于化学发明有比较特殊的规定。
对于新发现的化合物、合成的新化合物、化合物的新应用,都有特殊的规定,
不用强求它,因为生物和化学,与电学,机械的案子相比有自身的特殊性。
比如说: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10章第2.1节规定,
人们从自然界找到的以天然形态存在的物质,仅仅是一种发现,术语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如果是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的物质,其结构、形态或者其他物理化学参数是现有技术不曾认识的,并能被确切地表征,且在产业上有利用价值,则该物质本身以及取得该物质的方法均可以被依法授予专利权。
关于基因或者DNA片段,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10章第9.1.2.2节规定,无论是基因或者是DNA片段,其实质是一种化学物质。这里所述的基因或者DNA片段包括从微生物、植物、动物或者人体分离获得的,以及通过其他手段制备得到的。
正如本章2.1节所述,人们从自然界找到以天然形态存在的基因或者DNA片段,仅仅是一种发现,术语专利法第25条第1款(一)先所述的................
太长了,我不写了,自己去查吧。
BTW:以后有问题,还是先查指南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