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无效修改原则

2007-11-9 16:08
28914
无效中修改只要满足那四条原则就行吧。
至于删除、合并方式只是修改的一般方式,指南并没有排除满足上述原则的其它修改方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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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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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hon  注册会员 | 2007-11-9 16:11:25

Re:无效修改原则

我记得是答无效时只能有三种修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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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qx_1966  中级会员 | 2007-11-9 16:13:48

Re:无效修改原则

nathon wrote:
我记得是答无效时只能有三种修改方式
请仔细看看指南
yfyfme  注册会员 | 2007-11-9 17:07:59

Re:无效修改原则

仔细看指南也是三种修改方式: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以及技术方案的删除三种。
楼上说的是在满足“1、不能改变主题,2、不能超原权利要求的范围,3、不能超权书和说明书记载范围,4、不能将仅记载在说明书的技术特征补充至权利要求中”这四个基本原则吧!
ACE  注册会员 | 2007-11-9 20:47:33

Re:无效修改原则

晕!坏了,题目是要答原则???
我主要写的是三种修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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