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的卷3第2题的独权是这样写的:“一种包装体,包括不透气的外包装层、透气的内包装层、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其特征在于,外包装层上固定有具有牵拉强度的带状或绳状部件,以便在以与外包装层表面成一定角度牵拉该部件时可以撕开外包装层,使内包装层的至少一部分暴露于外。”将粘接、部件位于外表面或内表面、局部内包装层等都放在从权中。不知这样会扣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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