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卷三对比文件1还应该核实优先权吧

2007-11-8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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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比文件1享有外国优先权,但不代表对比文件1所记载的任何内容都曾经记载于在先申请之中。对比文件中未享有优先权的方案因其申请日晚于本申请,不能用来评判本申请的新颖性。换而言之,请求人若以对比文件1披露的某一方案为依据主张本申请缺乏新颖性,则其应当举证其引用的方案确实有记载于在先申请之中。

这个问题提了两次,少有人问津,周围认识的考生几乎没有对此进行作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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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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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lei  注册会员 | 2007-11-8 19:47:24

Re:卷三对比文件1还应该核实优先权吧

请求人已经举证该对比文件1享有优先权,因此没有义务再举证其引用的方案是否记载于在先申请中,其举证责任已经尽到了。

被请求人如果质疑对比文件1中的技术内容不能用来评价权利要求,其应当举证该技术内容没有记载于在先申请中,此时举证责任已经转移到被请求人身上了。

单单质疑是不能说服合议组不接收对比文件1的。

因为在考试中,考生不可能去核实在先申请和对比文件1的内容,所以应当以对比文件1的技术内容已经记载于在先申请中为前提来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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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lemon  注册会员 | 2007-11-8 20:06:11

Re:卷三对比文件1还应该核实优先权吧

同意楼上所说的,这是考试和实务的分别
光知道玩  注册会员 | 2007-11-8 20:39:11

Re:卷三对比文件1还应该核实优先权吧

对比文件1的外国优先权不用核实,试题哩已经说了
ACE  注册会员 | 2007-11-8 20:46:12

Re:卷三对比文件1还应该核实优先权吧

构成现有技术的要件是:申请日前同样的技术,在国内被三种形式所公开;全球范围被出版物公开。
构成抵触申请的要件:他人、同样的申请、申请在先、公开在后、向专利局。
注意:1、这里的专利局不包括日本特许厅!!!
            2、优先权核实属于审查程序。
waistcoat  注册会员 | 2007-11-8 23:27:45

Re:卷三对比文件1还应该核实优先权吧

多谢二楼,受教。
ACE  注册会员 | 2007-11-8 23:46:16

Re:卷三对比文件1还应该核实优先权吧

honglei wrote:
请求人已经举证该对比文件1享有优先权,因此没有义务再举证其引用的方案是否记载于在先申请中,其举证责任已经尽到了。

被请求人如果质疑对比文件1中的技术内容不能用来评价权利要求,其应当举证该技术内容没有记载于在先申请中,此时举证责任已经转移到被请求人身上了。

单单质疑是不能说服合议组不接收对比文件1的。

因为在考试中,考生不可能去核实在先申请和对比文件1的内容,所以应当以对比文件1的技术内容已经记载于在先申请中为前提来答题。
你忽视了一点,在先申请受理局的问题。
lybr  注册会员 | 2007-11-9 00:34:17

Re:卷三对比文件1还应该核实优先权吧

有道理
lawyeryu  新手上路 | 2007-11-9 00:39:16

Re:卷三对比文件1还应该核实优先权吧

不明白,当时对于优先权的问题也有些许疑惑,后来明知道今年过不了了,索性不理他了
honglei  注册会员 | 2007-11-9 05:32:54

Re:卷三对比文件1还应该核实优先权吧

ACE wrote:
你忽视了一点,在先申请受理局的问题。

关于对比文件1是否属于抵触申请的问题,请参看我的帖子: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0&id=116927&sty=1&tpg=2&ag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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