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2007-11-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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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文件1实质上存在两种可能性: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
强烈要求对这两种情况的论述均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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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考试2006  注册会员 | 2007-11-8 19:18:49

Re: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现有技术?无论如何也不是啊。
要么是抵触申请,要么是不够任何影响的文件。怎么会是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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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ibin  中级会员 | 2007-11-8 20:39:06

Re: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如果在日本申请的文件比在中国的本申请的申请日早,不就构成公开出版物公开了吗?
yuxibin  中级会员 | 2007-11-8 20:42:24

Re: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如果在日本申请的文件在中国的本申请的申请日前公开,不就构成出版物公开了吗
yfyfme  注册会员 | 2007-11-8 20:49:32

Re: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证据1要么是:抵触申请
要么是:既不是现有技术,也不是抵触申请的不构成任何影响的在后申请、公开文件。
楼上的认为是现有技术,还是假设日本的已经公开,那也只能是日本的那篇文件是现有技术,而不是证据1!
yuxibin  中级会员 | 2007-11-8 20:54:14

Re: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如果要这么说,那对比文件1也不能构成该文件是抵触申请的直接证据
yfyfme  注册会员 | 2007-11-8 20:57:07

Re: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个人觉得关于这个问题,果汁局肯定会给一个定论!
yuxibin  中级会员 | 2007-11-8 21:00:44

Re: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郁闷啊,我当时先入为主,认定了其为现有技术,答题时突然想到要核实一下是否为现有技术,一看对比文件1申请日在后,再一看有优先权,优先权日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于是就认定对比文件1为现有技术了,痛苦啊,当时怎么没想到再核实一下公告日,搞得我现在四不象,既不象根本没有看对比文件1申请日的,也不象没看到优先权日的,但是既然看到优先权日了,所以总想找一些理由来支持一下自己的观点。
所以我觉得是否自己的观点可以站住一些脚,评卷老师是否会考虑一下,多给点分。郁闷啊
专利考试2006  注册会员 | 2007-11-8 21:07:15

Re: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Re: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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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yfme  注册会员 | 2007-11-8 21:10:59

Re:强烈要求国知局两种答案均给分

呵呵,我也很悲哀
我是压根就没看到优先权日。
再三核对证据1的申请日和公开日,确实是在被无效专利的申请日之后申请且公布的,于是……既不是现有技术,也不是抵触申请,请求复审委不予考虑。
下来跟考友一对答案,懵了,有优先权日,第一反应是抵触申请,后来仔细想想,不对,虽然这条中的“申请日”一词指:有优先权日的是优先权日,但这不是PCT指定中国啊,被享有优先权的日本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即证据1的优先权日不是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啊,也有点不象是抵触申请啊。也许站不住脚,迷糊,相信果汁局会给一定论的。
但我始终相信,今年的得分点不只抵触申请一个,不会象去年那样一个加宽整死一堆人,至少证据1、3是平等的得分点,还有无效权利要求的修改,新颖性创造性论述,以及第2大题独权,这么多重要的得分点,不可能一个抵触申请没写就判不及格。这点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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