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庆幸啊!

2007-11-7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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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答复意见时就在犹豫是只删权1,上升权2和权3,还是合并权2和3?激烈的思想斗争后采取了只删权1来写。当要写权利要求时忽然意识到不能重复去年同样性质的错误(去年前两卷考了200分,第三卷自作聪明认为只加宽太简单,IP局必然另有深意,于是认为突楞作用不同,无启示而不能破坏创造性,结果第三卷只得了63分  注:这是我参加代理考试的三次中唯一没有考察的重要点了,本猜想今年会考,现在看来明年参加考试的人要注意这个命题形式了),马上幡然醒悟还是合并了2和3!

考试是考试,实务是实务,要猜测出题人的心思,不能想太多,老想着扩大保护范围,要出问题啊。

另外,缺乏必要特征是必然导致保护范围不清的。还有,没注意到优先权的考生必然是新手,专利文献看得太少,不知道通常在专利说明书首页的位置。

现在看来今年的考试基本上是完美的。只是考试时间太紧,最后字太潦草,没注意到第2题是写发明,结果在最后两分钟将方法权利要求分了案。

关于第二题撰写,我认为关键点三个:
1)内包装表述为“具有透气性的内包装层”而不是“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内包装层”,以上位实施例三
2)“带状部件”本来身就是上位概念,绳子只是对其进一步限定而已,没必要创造“牵引部件”的功能限定等概念。
3)带状部件粘结于外层是必要技术特征。如果不粘结则连续体和装置无法应用,带子会被抽出去而无法拉去外层。

今年IP局命题水平尤其是第三卷大有提升,但是就前两卷而言,命题水平还有待提高,细节记忆性东西过多,对理论的考察尚不足,不过相信今后进一步提高,达到司考命题水准的。

本人参加这个考试不是为了做代理写案子,那是辛苦钱,主要是为了在IP法律界进一步发展。手头有很多资料,咱不需要这点钱,如果这次过了将来就在此发帖免费赠于第一个回帖的人。

考了三次,第一次水平不够,第二次水平到了却胡思乱想,今年应该成功了。如果过了,平时有时间,准备写本书,把这几次考试的重要点都写出来,供将来的考生参考,去年就想写,但是没过做罢。现在市面上的出版地辅导资料就吴老的撰写(当年曾在柳沈听过他一次课,人很儒雅),韩处长和杨立合著的往年试题解释可用,其他的只能是聊胜于无。

“必胜客”的帖子有看头,感觉此人是真正的圈内人士。做专利的人,不论是IP局的还是大所里的,可能是搞理工的原因,总体上比律师圈子的人好打交道多了。在此感谢张阿玲老师,去年听过她的撰写课,今年考前给她发邮件请教问题,还是很热情地回复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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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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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胜客  注册会员 | 2007-11-7 03:08:01

Re:庆幸啊!

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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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bbcc  注册会员 | 2007-11-7 03:27:48

Re:庆幸啊!

楼主总结的第一关键点很有道理,思路如此清晰,估计是没问题了
Remarks:必胜客老兄确实看似有点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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