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对比文件1是不是抵触申请?

2007-11-6 19:25
18601
日本的实用新型在1996年以后取消了公告制,要经实质审查,合格后授予注册证书.故公开日应在18个月以后,而优先权是12个,所以对比文件1一定是抵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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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知道玩  注册会员 | 2007-11-6 19:29:26

Re:对比文件1是不是抵触申请?

肯定是抵触申请的。与日本是否取消公告制,要经实质审查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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