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都考完了,与其把重点放在抵触申请是否成立,不如称还没淡忘记忆,冷静地罗列一下涉及的知识点,以此揣测命题者认为的重点所在。最最关键的是,经历过两次考试的朋友们,不要再做考试改革的实验品,不要再面对一次次陌生的试题慌张,如果明年再相遇在考场上,我们将以不变应万变,再不会再被加宽的挂钩压死,也不会掉入一个又一个应接不暇的陷阱。
大概整理了一下考察的知识点,大家可以补充:
1. 无效修改专利文件原则,重点在基础知识的掌握
2. 无效修改权利要求的方法
3. 无效答辩意见陈述书的形式要求
4. 对证据的成立认定
5. 对新颖性,创造性和其他无效理由的论述争辩方法
6. 新型与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区别
7. 撰写权利要求的形式和实质要求
8. 撰写多项独立权利要求的形式和实质要求
9. 单一性的基础知识,包括合案,分案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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