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思路如下:
1)发现对比文件1为抵触申请 2)对比文件3和意见陈述书超期不考虑 3)通过论述对比文件2是最接近对比文件论述具有创造性 4) 对原权利要求1、2、3进行删除、合并方式,将权3的不透气包装和透气包装粘接部分内容加入新权利要求前序部分,区别特征只留:带状部件的位置+粘接力度大于同两包装之间的力度。5)回复无效请求书中原不符合20条细则的意见。
第二部分时,只余1小时,实施例有多种情况,一考虑就晕了,乱了阵脚,草草写了些权利要求,感觉很烂。简述如下:
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不透气层和透气层封口粘接 后序部分:不透气层的外表面或者内表面有带状部件(没有上位描述),带状部件同不透气层的粘接力度大于不透气层和透气层之间的粘接力度。(考试后,考虑当时要时加入一段话“拉动带状部件,可以使不透气层和透气层封口粘接处破裂,透气层部分暴露于空气中”,后悔中,不应该乱了阵脚)
后面的权利要求因时间不足,一紧张,就乱写了。这种思想不知是否能幸运通过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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