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卷三权利要求书,高手中的高手答案

2007-11-6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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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注意到内外包装可以上位概括;“带状部件”可以上位成“牵拉部件”。

高手中的高手是将“牵拉部件”再上位成“功能限定”,即用“撕裂外包装层,暴露内包装层”的功能来概括。这样同样也有“粘结在外包装层内外表面”,“设置在内外包装之间”的说明书支持,可以更加扩大保护范围。

在第一题权3中有这样一段的描述,可惜很多高手都认为是不恰当的功能描述而以藐视和自负的心态批判了。

山外青山,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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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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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ret2000  认证会员 | 2007-11-6 07:58:40

Re:卷三权利要求书,高手中的高手答案

我就是这么限定的,不过我更上位了,把内透气部、外不透气部、撕开部件(撕裂外不透气部,暴露内透气部)上位成了一个启封装置了,sigh,死定了[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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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hi  注册会员 | 2007-11-6 08:05:32

Re:卷三权利要求书,高手中的高手答案

权利要求要以说明书为依据
aabbcc  注册会员 | 2007-11-6 16:29:24

Re:卷三权利要求书,高手中的高手答案

我现在仍然觉得楼主那么概括有点过于上位,而且几乎成了纯功能性限定,牵拉是功能,它的连接也是用功能限定的,被接受的可能性不大,我觉得
skywalker518  注册会员 | 2007-11-6 17:25:09

Re:卷三权利要求书,高手中的高手答案

果然是高手,太高了,都找不到依据
玉新  新手上路 | 2007-11-6 17:25:31

Re:卷三权利要求书,高手中的高手答案

我觉得应写“牵拉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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