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一下吧,我想这样应该是正确答案了。
关于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首先请明确:“要结合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来确定必要技术特征”。
那么,首先让我们在说明书中寻找一下,发明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者说能够带来的技术效果究竟有哪些。通过说明书的描述,可以确定有如下三项,
1. 防止封装的物质在非使用状态下逐渐失效;
2. 使用方便;
3. 实现连续供给;
其中,三篇对比文件已经解决了第1和第2个问题,而第3个技术问题或者说技术效果,恰恰是三篇对比文献没有解决或者说没有实现的。于是可以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实现包装体的连续供给”,而解决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正是因为粘接有“带状部件”。因此,“带状部件”就是我们所要寻找的KEY(对现有技术作出了贡献的技术特征)。
独权可以写成:
1. 一种用于封装吸收和产生气体的物质的包装体,包括由不透气材料构成的外包装层和至少部分透气的内包装层,用于吸收和产生气体的物质封装在至少部分透气的内包装层里,所述外包装层通过封口密封,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由不透气材料构成的外包装层上粘接有带状部件,当沿着与外包装层外表面成一定角度的方向牵拉所述带状部件时,可使所述由不透气材料构成的外包装层撕开,使至少部分透气的内包装层至少一部分暴露在外。
这样,独立权力要求的重点就在于:“至少部分透气的内包装层”和效果特征“当沿着与外包装层外表面成一定角度的方向牵拉所述带状部件时,可使所述由不透气材料构成的外包装层撕开,使至少部分透气的内包装层至少一部分暴露在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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