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卷三

2007-11-5 22:09
34708
我认为:
证据
1、对比文件1,虽然优先权日早于本案申请日,但其没有提供公开日在本申请日之前的证据,是无效的,故由其提出的无效理由不成立。
2、接受对比文件2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对比文件3,为补充证据,但在提出无效之日起,一个月后提出,也属无效证据和理由。
修改
合并技术特征
发明权利要求
应该是三个独权
1、包装体
2、连续供给工序
3、连续供给设备
应该是具备单一性的吧,可以合案申请
我没有写到连续供给设备(没有时间)
分享到 :
0 人收藏

8 个回复

倒序浏览
sjg9871  注册会员 | 2007-11-5 22:23:18

Re:关于卷三

分析正确,同意。
广告位说明
vigile  新手上路 | 2007-11-5 22:44:57

Re:关于卷三

和LZ分析的一样,只是后来和战友讨论完以后又开始觉得还是有很多问题没有深入的去想,时间如果足够的话,我想可以写的更完善一些!
glacier  注册会员 | 2007-11-5 22:49:41

Re:关于卷三

hlq118 wrote:
我认为:
证据
1、对比文件1,虽然优先权日早于本案申请日,但其没有提供公开日在本申请日之前的证据,是无效的,故由其提出的无效理由不成立。
2、接受对比文件2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对比文件3,为补充证据,但在提出无效之日起,一个月后提出,也属无效证据和理由。
修改
合并技术特征
发明权利要求
应该是三个独权
1、包装体
2、连续供给工序
3、连续供给设备
应该是具备单一性的吧,可以合案申请
我没有写到连续供给设备(没有时间)
大部分同意!
但对比文件1是抵触申请,可以用来评价新颖性,作为新颖性的证据是有效的。
hlq118  注册会员 | 2007-11-6 18:47:31

Re:关于卷三

考前紧张,再大问题也激不起多少浪花
考后忧郁,要不歇斯底里,要不关门自责;一点小问题也能引发惊涛拍岸
一切,等答案出来,成绩公布后,又归于平静
慢慢的积蓄下一次如此重复的能量
yozy  注册会员 | 2007-11-6 19:01:25

Re:关于卷三

应该是三个独权
1、包装体
2、连续供给工序
3、连续供给设备
应该是具备单一性的吧,可以合案申请
我没有写到连续供给设备(没有时间)
2、连续供给工序.     实用新型没有方法权利要求
hlq118  注册会员 | 2007-11-6 19:08:24

Re:关于卷三

楼上的,第二题,要求的是写:发明权利要求
hlq118  注册会员 | 2007-11-6 22:30:23

Re:关于卷三

1、可能大家对于对比文件1是不是抵触申请的争辩到头来发现不值得,因为分值不会很大。可能被去年一招论成败搞怕了。
2、我还是坚持认为对比文件1不是抵触申请,也许我现在的理解还存在问题。
3、我有两个疑问:第一、两个文件是否是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我认为后一申请是进一步的选择发明或实用新型(当然针对的是修改后权利要求),从这个概念上,就不存在抵触申请说法。
第二、法条上说抵触申请概念中,构成抵触申请的在先申请应该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
4、我觉得,把对比文件1当作一般现有技术来考虑比较合理,审查其公开日是否是在本案申请日之前,如果不在之前,就是无效证据。本无效陈述中,没有提供这篇现有技术公开在本案申请日之前的相关证据,不是可靠证据,不用分析之。
baobao  注册会员 | 2007-11-6 22:38:48

Re:关于卷三

其实去年也不是完全一招论成败阿,去年分案和不分案的只要是加宽就都过了,但是分案的就是对单一性理解的不对了,今年的抵触申请应当类似于去年的这个单一性,会扣分但不会很多,呵呵真正掌握生死的还是对无效的整体理解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