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去年的考试模式和评分标准,我分了三个案子,因为去年的评分标准就是站在普通考生的角度,所以我分了三个,实施例1、2和3分别写了三个案子,独权,最后的装置我仔细看了试卷,好像不要求要写,它只说参考附图1、2和3写出分案或者合案。具体的分案理由我也是站在普通考生角度写的,不想想的太复杂,因为专利局出题也是考虑到绝大多数第一次考的考生:
实施例1:因为含有袋状部件,所以设置在内和在外可以合案,我甚至连上位概念都没有提,呵呵。
实施例2:由于前序的结构不一样,实施例2是部分粘接,实施例1是全部粘接,所以不能合案,而且对于实施例2,袋状部件在内的粘接方式和实施例1也不一样,所以分案了,我知道可能很多人会提出部分粘接和全部粘接可以上位,我没有,我只是不想想复杂,不然和去年一样。
实施例3:结构明显不一样,而且看到题目里说“不同于前两个实施例”,应该是出题人暗示考生要分案,和去年的加宽一样,到处都是暗示要选择加宽。
最后的装置:我本来要写,看到题目里好像没有说要求要写,大家也可以回想下,它只说参考附图123,分案或合案,管它的,如果要写我也没有时间了!
愚见!仅供看看,连参考都说不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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