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头仔细想想,其实那个不透气外层、透气内层,加上一个带状部件,不就构成了一个包括内透气部、外透气部(盖住内透气部)和撕开部件(用于撕开外透气部)的物质启封装置了么? 当牵拉的该启封装置的带状部件时……会撕开而暴露内透气部。对比文件1-3都没有公开这个撕开部件,这就是区别技术特征。
这样在从属里,该启封装置的内透气部可以扩大到该包装体的内层,外透气部可以扩大到外层,从而并入实施例1、2的各种特征,写从属。
对于实施例3,说明书中写了包装体有个透气窗口,然后怎么....地....,
这样再另一个从属里就可以写成,该启封装置设置在所述透气窗口中,内透气部形成在包装体上,外不透气部粘在内透气部上,撕开部件...。
再在该从属里展开,说内透气部通过在包装体上戳孔形成,或者通过怎么...粘接。
一个长条独立权利要求。
一个方法独立权利要求。
一个自动输送系统,其实很好限定,一种用于自动输送系统,用于分发根据权利要求x的长条带的包装体,然后那个主动辊用于绕住那个。。。
后悔了,能重考么?呜呜,
唉,当时就想着把带状部件上位了,晕哦,导致没法将实施例3的方式完美地并进去,最主要还是时间不够啊,哪有时间想啊,哭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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