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产品展示属于使用公开?

2007-11-2 05:10
20511
指南有下述两段原话:

1. 未给出任何有关技术内容的说明,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得知其结构和功能或材料成份的产品展示,不属于使用公开。

2. 如果使用公开的是一种产品,即使所使用的产品或者装置需要经过破坏才能够得知其结构和功能,也仍然属于使用公开。

另外关于使用公开:
使用公开的方式包括能够使公众得知其技术内容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交换、馈赠、演示、展出等方式。

请教如何理解这两句话?我理解产品的展示应该也包含在“需要经过破坏才能够得知其结构和功能”的范围里面,那产品展示到底属不属于使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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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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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鱼  注册会员 | 2007-11-2 08:09:16

Re:产品展示属于使用公开?

我理解:
前面的不属于使用公开的是指展示的方式,产品“仅仅是展示”,并且未投放市场,同时满足相应的其他一些条件(如未给出任何技术的说明。。。。),这样的单纯展示可以不属于使用公开,判断的关键点是“是否公众可以得知其技术内容?”,不能得知的展示即不构成使用公开,具备新颖性。相反,则构成使用公开。故这种展示依不同的情况可能存在不同的可能。
而下一段所说的是使用公开,我认为应该是产品已经投放市场,公众可以有机会使用产品,“使用公开”已经成为事实状态,而此时的可处于使用的状态则无论是否需要破坏其结构,都属于使用公开,已经不存在具备新颖性的任何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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