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一下有经验的朋友,关于软件专利申请快速审查和尽早公开的问题
如果不附加快速审查以及尽早公开的条件,专利局大概会多少时间后开始给出初次审查意见?
软件专利属于高新技术领域,根据我的经验,专利局好象会特殊对待的。
我的第一个软件专利申请都是附加了快速审查和早期公开的条件,所以半年就给出了初审意见,两次审查以后第三次就定稿了。一年后专利就被批准了。
但是,现在有了新的扩张应用领域的研究成果,对于新的专利申请提交,我想考虑根据初步方案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再向专利局提交,在适当的时间后,在台湾也提出专利申请,所以希望申请文件公开期拖一些时间。
至于PCT的问题都是申请递交日一年半的期限,和公开的早晚无关,这方面到没有什么关于时间问题上的疑问。
所以,比较关心对初次递交的专利文件首次公开的时间,以便考虑各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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