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就是一道往年的撰写考试真题,从本题可以看出,“结构”一词应该是可以写入主题名称的。
如果是实现发明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也就是必要技术特征),都要写入权利要求。代理实践中因为可以自由的引入各种公知技术常识,因此可以做较多的省略。而在考试中往往只会给出有限的1-2篇对比文献,并且要求不能加入个人的专门知识,所以在考试时往往不能做过多的省略。
爸妈的女儿 wrote:
参考答案
1.一种自卸式汽车的翻斗及其托架的结构,包括翻斗、托架.......
问题:
(1)可以将某种产品的“结构”作为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吗?是属于产品权利要求的一种吗?
(2) 其结构包括其自身是否合适?我理解技术特征中应当写明产品组成部件的位置关系,但是是否还要写明其与要求保护的产品以外的部件的位置关系?如“其前端与安装在车架上的至少一个举升器的举升端铰接”......等翻斗与车之间的位置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