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化验肝炎的新方法是否可以授予专利权?
习题书上的答案是可以授予专利权,其理由是因为对象处于人体之外,并不针对人体本身,所以不属于疾病诊断方法,也不属于治疗方法。
对此,我认为如果这种方法是能够直接获得疾病的诊断结果或者健康状况时,也应当不能够授予专利权,只有当根据现有技术中的医学知识和该专利申请公开的内容所获得的信息本身不能够直接得出疾病的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时,这些信息才能被采用。
同样的问题还有例如:一种从人的毛发诊断该人体质状况的方法,对此书上认为理由如上,所以能够授权,但是我认为这是能够直接获得健康状况的,所以对此不赞同。
对上述问题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理解有误区,请指教。
2.关于实用新型方法的问题
A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
B外观设计产品可以是立体的,也可以是平面的,而实用新型产品必须以固定的立体形态存在。
对于上述两个描述习题书上认为都是正确的,而我认为立体形状的描述有问题,指南上说过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所以不一定是立体形状也可以吧,二维形态不应该算作立体形状吧,不知道我的理解正确吗?疑惑中
对于上述问题,请杨老师能够给予解答,先谢谢啦^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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