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技术方案的混合

2007-10-24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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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六章第3节中有”在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的审查中,应当考虑其技术方案中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实用新型中可以写入方法特征,同样,方法发明中也可以写入设备,的物理结构特征。事实上,为了更完整写明技术方案,有些交叉是不可避免的,比如过程型的实用新型,需要随着过程的进行而描述设备或产品所存在的状态,这时不可避免就会加入方法;同样某些方法是针对专门设备或产品进行改进的,因此也不可避免必须写入物理结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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