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由计算机程序执行流程抽象出来的功能模块的集合是否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新人,请各位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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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orney_patent  新手上路 | 2007-10-23 00:51:49

Re:

个人认为,只要是保护产品或者装置的,就可以采用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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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wind  专利审查员 | 2007-10-23 02:18:46

Re:计算机程序执行流程抽象出来的功能模块的集合是否可以申请实用新型?

可以申请,但不应授权。
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点据一定空间的实体。(参见审查指南2006P53)
海培  中级会员 | 2007-10-23 02:53:23

Re:计算机程序执行流程抽象出来的功能模块的集合是否可以申请实用新型?

我也认为不应该被授权!
根据审查指南的说明,计算机软件可以写成装置的形式,写成装置的形式之后,从字面上看有其特定的结构,但它不具有“特定的形状”,也不占用“一定的空间”,更不是“实体”,所以不是法律规定的实用新型所保护的主题,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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