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国知局不予受理

2007-10-22 22:03
37459
关于06年试卷一第41题!
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国知局不予受理!
这个命题对吗?
有些参考书上是这么解释的:因为审查指南上的原文是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所以必须是姓名(名称)和地址一起缺少,才不予受理!
到底哪个是正确的呢?有点儿玩文字游戏!
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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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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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wei2708  新手上路 | 2007-10-22 22:19:19

Re:不予受理!

应该是名称(姓名)加  地址,如此方能符合不予受理条件。

假如是其中之一就不予受理,则应该表述为“或”,而不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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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39054  注册会员 | 2007-10-22 23:03:12

Re:关于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国知局不予受理

如果个人申请,不通过代理机构,没有地址,受理的话,如果邮递受理通知书?
33939054  注册会员 | 2007-10-22 23:05:18

Re:关于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国知局不予受理

如何邮递受理通知书 ?
beibeixiong  注册会员 | 2007-10-22 23:10:31

Re:关于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国知局不予受理

33939054 wrote:
如果个人申请,不通过代理机构,没有地址,受理的话,如果邮递受理通知书?
公告送达
yuxibin  中级会员 | 2007-10-23 00:11:50

Re:关于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国知局不予受理

晕啊,同样的题还有2000年卷三23题,

23、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存在下列哪种缺陷时,专利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A、请求书中缺少设计人
B、请求书中未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C、缺少外观设计图或照片
D、缺少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习题解析汇编给出的答案是cd,然而我记得前边是哪一年的同样的题答案却不是这样,其考察的要点好象是必须缺少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两项皆缺才不受理。
真不知正确答案是什么?
fixedstar  中级会员 | 2007-10-23 01:38:01

Re:关于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国知局不予受理

答案 c ,对于d应该同时未填写姓名和地址才属于不予受理的条件。
dhdahua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0-24 18:17:35

Re:关于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国知局不予受理

必须缺少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两项皆缺才不受理

没申请人还能受理?
dumuqiao_65  中级会员 | 2007-10-24 21:33:02

Re:关于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国知局不予受理

《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三章2.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该请求书中申请专利的类别明确;写明了专利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因此个人认为应该同时写明地址才具备受理条件。
nathon  注册会员 | 2007-10-25 02:19:04

Re:关于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国知局不予受理

dumuqiao_65 wrote:
《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三章2.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该请求书中申请专利的类别明确;写明了专利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因此个人认为应该同时写明地址才具备受理条件。
想想也是,申请人地址不明如何收理?
公告送达对于这种粗心的申请人在程序还没启动前没必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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