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00年卷三16题

2007-10-20 09:05
65826
00年卷三16题
16、多个申请人所指定的代表人有以下哪些权利?   (答案C)
A、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B、仅作为专利局与申请人的联系人
C、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力的手续外,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D、全体申请人授权办理的各种事务

问题:关于选项D。
即使是应该有全体申请人签名才可以办理的事务,如果其中某些申请人授权委托代表人帮自己办理,难道代表人也不能办理吗?
分享到 :
0 人收藏

6 个回复

倒序浏览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7-10-21 07:32:36

Re:00年卷三16题

代表人就是得到了全体申请人授权的代表,代表人有权办理的手续,经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但是如果是直接涉及共有权力的手续,代表人不能办理,需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starluan wrote:
00年卷三16题
16、多个申请人所指定的代表人有以下哪些权利?   (答案C)
A、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B、仅作为专利局与申请人的联系人
C、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力的手续外,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D、全体申请人授权办理的各种事务

问题:关于选项D。
即使是应该有全体申请人签名才可以办理的事务,如果其中某些申请人授权委托代表人帮自己办理,难道代表人也不能办理吗?
广告位说明
chunfeng  注册会员 | 2007-10-22 03:09:01

Re:00年卷三16题

如果代表人提交了委托书,应该是可以办理的吧?
代表人只是得到一般意义上的授权,如果涉及共有权利的事项,则需要得到特别授权,相当于民诉法上的一般委托与特别授权之间的关系。而且根据民法上的代理原理,这些共有权利的代理并不涉及因为具有人身性质而不能代理的事项,应该是允许其他人通过代理来行使其权利的,至于选择何种代理人则更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是允许选择代表人作为代理人的,所以只要代表人能提供委托书,应该是可以办理共有权利事项的。
starluan  中级会员 | 2007-10-22 03:28:56

Re:00年卷三16题

如果其他申请人也委托代表人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事务呢,那么在有委托书的情况下,代表人应该是可以办的吧?
要是这样的话,“全体申请人授权办理的各种事务”的说法应该是正确的呀?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7-10-22 19:48:39

Re:00年卷三16题

指南在这里所说的办理手续,主要指的是是否由代表人单独签字就可以生效的手续。如果是直接涉及共有权力的手续,必须有全体申请人的签字,指南将上述规定作为了办理这类手续的证明文件的形式要求。


chunfeng wrote:
如果代表人提交了委托书,应该是可以办理的吧?
代表人只是得到一般意义上的授权,如果涉及共有权利的事项,则需要得到特别授权,相当于民诉法上的一般委托与特别授权之间的关系。而且根据民法上的代理原理,这些共有权利的代理并不涉及因为具有人身性质而不能代理的事项,应该是允许其他人通过代理来行使其权利的,至于选择何种代理人则更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是允许选择代表人作为代理人的,所以只要代表人能提供委托书,应该是可以办理共有权利事项的。
starluan  中级会员 | 2007-10-30 08:59:14

Re:00年卷三16题

在参加会晤的时候,指南上说“除非另有声明或委托专代,共有专利申请的单位或个人都应参加会晤”。
您以前回答过的说参加会晤不属于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情况,因此授权的代表人可以参加。

那么这里“另有声明”指的就应该是授权的代表人。

还是这到题(00年卷三16题)
16、多个申请人所指定的代表人有以下哪些权利? (答案C)
A、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B、仅作为专利局与申请人的联系人
C、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力的手续外,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D、全体申请人授权办理的各种事务

那么D选项也说的是全体申请人授权给代表人办理的事务,那为什么不可以了?
总觉得即使是涉及共有权利,如果所有申请人都允许代表人去处理属于他们全体的权利,那么应该是可以的呀!!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7-10-31 02:27:57

Re:00年卷三16题

其实审查指南在此想要明确的就是,有关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必须有全体申请人签字确认的证明,仅有代表人的签字不视为有效。选项D中,即使授权委托书中写明代表人可以办理任何事物,仅凭代表人的签字也不能办理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必须有全体申请人对涉及共有权利手续具体内容的确认签字才能生效,全体申请人签字的效力是不能通过授权转给他人的,只能由本人签字。



starluan wrote:
在参加会晤的时候,指南上说“除非另有声明或委托专代,共有专利申请的单位或个人都应参加会晤”。
您以前回答过的说参加会晤不属于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情况,因此授权的代表人可以参加。

那么这里“另有声明”指的就应该是授权的代表人。

还是这到题(00年卷三16题)
16、多个申请人所指定的代表人有以下哪些权利? (答案C)
A、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B、仅作为专利局与申请人的联系人
C、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力的手续外,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D、全体申请人授权办理的各种事务

那么D选项也说的是全体申请人授权给代表人办理的事务,那为什么不可以了?
总觉得即使是涉及共有权利,如果所有申请人都允许代表人去处理属于他们全体的权利,那么应该是可以的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