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年卷一45题
45.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是指: (答案BC)
A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专利授权后的两年内调查侵权行为,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专利权人在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的两年之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侵权行为已经持续多年,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后只能就最近两年遭受的损害获得赔偿。
D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侵权行为时,该侵权行为已经超过两年的,专利权人就不能再获得损害赔偿。
问题:
已经看到您侵权时效帖子的修订。
关于选项B。个人认为即使专利权人超过两年提起诉讼,也应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根据您的答复法院也应当受理,只是受理后可以以超诉讼实效为由驳回。所以B应该是错的?
关于选项C。
以前问过的例子:
(1) 01年A获得专利权,与此同时B开始侵权行为,并一直延续到06年。但是A一直到05年才得知B的侵权行为。A于06年起诉。
这时,A可以要求B停止侵权并赔偿从01-06年的全部损失。此情况属于连续侵权,A起诉的时候没有超过2年的诉讼实效,所以可以要求从01-06年的赔偿,B必须赔偿。
您新修订的回复中也认为此结论是正确的。
如果要是以上结论正确的话,选项C也应该是错误的。
另外,根据您新修订的回复,如下两种情况是否应这样处理?
(1)01年A获得专利权,与此同时B开始侵权行为,并一直延续到05年,但是从05年以后停止了侵权行为。A在05年得知B的侵权行为,并于06年起诉。
这时,A可以起诉,但是只能要求B赔偿04年到06年的损失,而不是从01年到05年的损失。由于B在05年已经停止了侵权,所以实际上只赔04-05年一年的损失。(对吗?)
(2)01年A获得专利权,与此同时B开始侵权行为,并一直延续到05年,但是从05年以后停止了侵权行为。A在03年得知B的侵权行为,但是到06年才起诉。
这时,A可以起诉,法院应受理,但是在被告以时效抗辩的时候可以以超实效为由驳回起诉。如果被告没有主动以时效抗辩,法院不能主动以超实效为由驳回起诉。(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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